中证协拟出台券商发行承销新规:统一注册制各板发行承销规则******
澎湃新闻记者 田忠方
就全面注册制下券商的发行承销,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起草了新规进行进一步的规范。
2月3日,澎湃新闻记者获悉,近日中证协为适应全面实施注册制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发行承销行为,落实承销商责任,制定形成了《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承销规则》”),并向行业征求意见。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起草的《承销规则》,对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特别条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等多项规则进行了整合优化。
总体来看,《承销规则》共六章七十二条,包括总则、路演推介、发行与配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自律管理、附则等。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明确路演推介的要求、二是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三是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四是切实加强自律管理。
“《承销规则》的起草思路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落实注册制改革监管转型要求,总结吸收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中发行承销业务自律管理实践经验,加强承销商自律管理。二是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形成简明清晰的证券公司承销业务自律管理规则体系。”中证协指出。
明确路演推介的要求,强化证券分析师路演推介作用
在路演推介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三方面明确。一是细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发行承销业务路演推介过程中的推介方式、推介范围。
《承销规则》要求,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与拟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进行一对一路演推介,介绍公司、行业基本情况,但路演推介内容不得超出证监会及交易所认可的公开信息披露范围。
二是明确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公众投资者推介的具体要求,强化证券分析师路演推介作用,帮助网下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发行人基本面、行业可比公司、发行人盈利预测和估值情况。
三是规定主承销商聘请律师的相关要求。《承销规则》明确,主承销商应当聘请参与网下发行与承销全程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在路演推介活动前对发行人管理层、参与路演的工作人员和证券分析师等进行培训,强调发行人对外宣传资料的口径,包括宣传材料与发行人实际情况的一致性、不允许透露公开资料以外的信息、不允许存在夸张性描述等。主承销商应当要求律师事务所出具培训总结,并督促律师事务所勤勉尽责等。
进一步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主承销商可以设置配售决策委员会
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三方面明确,一是细化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的核查要求,规范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报价进行簿记建档场所及管理的要求。
二是规定主承销商可以设置配售决策委员会,并明确委员会的组织构成、履行职责程序,细化配售原则的制定要求以及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等出具承诺函的核查要求。
三是细化关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主承销商义务,规范配售行为,督促其加强配售过程管理。
两方面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明确六项报告内容
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两方面再明确。
一是明确主承销商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具体要求。
具体而言,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盈利预测、发行人分析、发行人所在行业分析、募投项目分析、可比上市公司分析(如有)、风险提示六个部分,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是否给出估值分析结论,并细化了相关内容的具体要求。
二是对报告的提供方式、撰写原则、内部制度、证券分析师行为等作出规定。切实提高报告独立性、专业性、实用性,引导其发挥定价引导作用。
四方面强化自律管理,协会建立股票发行与承销观察员机制
在自律管理方面,《承销规则》提出了四大要求。一是明确承销商应当向协会报送路演推介活动的初步方案、发行承销总结报告、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报告(如有)、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及总结情况,加强承销商路演推介、发行与配售环节管理,落实承销商责任。
二是中证协建立股票发行与承销观察员机制,督促承销商履职尽责,并向行业积极推广发行与承销示范实践,引导行业对标提升。
三是明确承销商存档备查的承销资料要求与协会现场检查事项,加强自律检查标准管理。四是明确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净化行业生态。
《承销规则》起草沿“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等两思路
对于《承销规则》的起草思路,中证协表示,一是落实注册制改革监管转型要求,总结吸收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中发行承销业务自律管理实践经验,加强承销商自律管理。
其中,明确承销商路演推介相关要求,细化发行与配售等规定,明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撰写、提供方式、相关制度等要求,切实提高报告质量,促进形成市场化发行承销机制,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承销行为。此外,引导承销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规范承销业务收费。
“另一方面,是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形成简明清晰的证券公司承销业务自律管理规则体系,明确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发行承销业务适用本规则,并作出差异化安排。”中证协进一步指出。
重大项目密集开工 各地争先拼经济******
春节后复工的前两天,多地发力稳投资,一批重大项目密集开工。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雄安新区、河南省、陕西省、四川省、湖南省、广东省等多地在春节复工后密集举行重大项目开工仪式,或是发布2023年重大项目计划,力争实现“开门红”。在各地众多开工项目中,基础设施和向高精尖倾斜仍是“大头”,智慧城市建设也逐步出现在各大城市的规划之中。
专家分析指出,重大项目属于政府投资,各地争先密集开工,一来可以在短时间内为相关企业带来订单,增加收益,进而提供更多就业岗位;二来彰显了我国经济的韧性,表明了今年我国经济恢复发展的决心。
比往年提前
春节过后,一直是各地陆续开始举办一季度重大项目开工仪式的时间,今年开始得尤其早。
1月28日,节后复工第一天,雄安新区在启动区举行2023年一季度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活动,集中开工项目43个,总投资416亿元,涵盖了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智能城市等方面;同一天,陕西省宝鸡市集中开工项目67个,总投资417亿元,涵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新技术产能等方面,将持续放大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增量和贡献。
1月29日,广东省深圳市举行2023年首批重大项目开工仪式,新开工项目266个,总投资约3295.3亿元,2023年度计划投资约535.6亿元。
部分省市在开工仪式上透露了重点项目名单。1月28日,在陕西省2023年一季度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活动上,总投资140亿元的宝鸡凤翔区西凤酒10万吨优质基酒生产及配套项目成为最大亮点;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布包括大鹏新区档案馆·方志馆建设工程、大鹏新区优质产业空间试点项目在内的10个项目,总投资64亿元,其中鹏美花园项目总投资20亿元。
在投资额度上,部分地区今年计划投资额度明显提升。如陕西省一季度795个省市重点项目开工,总投资5646亿元,同比增长26.3%,年度投资2277亿元,同比增长21.6%;成都市政府1月28日发布的2023年1号文件《成都市2023年重点项目计划》显示,全市拟编列重点项目共900个,年度计划投资3511.8亿元,较2022年增加36.9亿元。
“老大哥”和“新生代”
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基础设施和向高精尖倾斜仍然是各地集中开工或计划今年开工项目的“大头”。
四川省成都市对基础设施的投入表现得尤为抢眼。根据其编列的2023年900个重点项目清单,仅145个重大基础设施总投资便高达9697.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039.9亿元,接近全年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2.44万亿元的一半。其中,在城市基础设施方面,编列火车北站扩能改造配套工程、东西城市轴线(东段)、成自铁路天府站及配套综合交通枢纽等项目62个。
优化产业结构,向高精尖倾斜在沿海地区表现得较为突出。根据浙江省日前印发的《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2023年重大项目实施计划》,浙江将不断优化投资结构,力争2023年制造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以及交通、水利和能源投资增速均快于面上投资增速。
“这两个领域的投资是国家和地方的‘十四五’发展规划的要求,也是未来发展必然趋势,基础设施主要集中在‘新基建’领域,高精尖项目则是我国科技创新动能转换的必然要求。”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洪涛向北京商报记者分析道。
值得一提的是,在“十四五”规划纲要中多次提及的“智慧城市”,开始出现在部分省市的重大项目涵盖领域中。如深圳市首批266个重大开工项目中,产业领域项目96个,项目总投资约1864.2亿元,主要包括燕罗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园项目、平湖智造园(一期)、前海深港创新产业园等。
洪涛指出,目前各地智慧城市的建设更多停留在提供民生保障、政务服务、辅助决策三个层面,即使是交通出行,公交牌的智能化都没有完全覆盖,在经济的生产、交换、物配、仓储、销售、结算、售后、服务、体验、文化、体育、医疗、环保、空气、信息管理等方面,还存在许多公众需求、市场需求、治理需求没有得到满足,需要加快努力补短板。
提信心显决心
为何各地今年重大项目开工仪式如此提前和密集?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确定‘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目标后的第一年,各地也已经先后确定了2023年5%左右的经济发展目标,按照国家扩大内需的战略要求,一是要扩大投资;二是要促进消费。因此兔年春节后迅速开工,是新时代客观必然的选择,也是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洪涛称。
就重大项目本身的意义而言,北京社科院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智能社会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王鹏向北京商报记者分析表示,重大项目属于政府投资,一来可以在短时间内为相关企业带来订单,给企业带来收益,提供更多就业岗位;二来通过重大工程项目迅速开工建设,可以彰显我国经济的韧性,表明今年经济恢复发展的决心,给市场吃一颗定心丸,提振市场信心。
曾在安徽省2022年第四批重大项目开工动员会上亮相的淮河能源集团潘集电厂相关项目是一个典型的范例。潘集电厂项目负责人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作为《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发布后第一个核准开工的项目,潘集电厂一期项目建成投产后,每年可减少排放二氧化碳83.86万吨、二氧化硫约25万吨、氮氧化物约12.6万吨,每年可实现工业产值30亿元以上,上缴税费约2亿元,能有效拉动区域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和当地税收。
专项债护航
重大项目是经济发展的“加速器”,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高质量投资,一直是各地稳增长的关键抓手之一。洪涛认为,本轮各地如此有底气地密集开工多项重大项目,且提高了预期投资额,专项债券发挥了积极的引导作用。
河北省预算报告显示,该省2023年提前审批专项债额度为1286亿元,相比去年增长73.8%。此外,宁波市、青岛市、河南省、福建省2023年提前批专项债额度分别为265亿元、319亿元、1271亿元、933亿元,相比去年增长93.4%、54.1%、55%、34.6%。
“作为筹集资金建设专项工程而发行的债券,专项债额度的提高,也给了各地密集开工重大项目的底气。”洪涛说道。
在专项债之外,为保证重大项目顺利进行,洪涛建议,一来需采用稳健的货币政策,利用金融手段驱动重点项目投资,如2022年两次下降银行准备金率,扩大了10000亿元金融流动性等便是可参考的举措;二来需采用积极的财政政策,在2022年减税降费缓税退税等系列税收政策给市场让利4万亿元的基础上,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促进各类市场积极开拓国内市场,探索国内循环和国际循环的模式创新。
“从春节消费来看,我国消费迅速恢复,从投资来看,我国投资加快进度。由此可以看出,中国经济提出的5%左右的经济发展目标,应该可以超额完成,也可以高质量地完成。”洪涛称,“希望社会各界把握机遇,扩大内需,从而保持我国经济可持续的发展。”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